日前,工信部發佈《關於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並公開征求意見。本次“雙積分”政策地修訂,旨在使其更好的適應產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更好發揮政策作用,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意見稿》更新新能源汽車積分計算方法和考核比例,純電、混動以及燃料電池車單臺可獲得積分進一步下調。
《意見稿》增加積分交易市場調節機制,通過建立積分池制度來調節積分市場供需,從而保障積分供需基本平衡,穩定企業預期。
單車可獲積分下調 鼓勵新能源車企提升產品力
《意見稿》明確,基於新能源汽車正積分與新能源汽車負積分、油耗負積分基本平衡原則,將2024-2025年度新能源乘用車標準車型分值較上一階段平均下調40%左右(與2021-2023年度32%~52%的下調幅度基本一致),新能源汽車積分考核比例設定為28%和38%,並對應調整積分計算方法和分值上限。
(數據來源:工信部 制表:郭博昊)
知名汽車分析師、江西新能源科技職業學院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究院院長張翔對記者表示,單臺車可獲得積分下調,可以反應出國傢對新能源車發展的要求不斷提高,意味著車企要在新能源車的電池能量密度、續航裡程等方面進行更深層次的挖掘。
為保障積分供需基本平衡,穩定企業預期,《意見稿》新增“積分交易市場調節機制”。通過建立積分池制度,在積分市場供大於求時,由企業自願申請新能源汽車正積分收儲;在供小於求時釋放存儲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以此調節積分市場供需。
《意見稿》起草說明指出,根據積分市場歷史交易情況與市場供需關系進行量化評估,將當年度可供交易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與待外部交易抵償的負積分比值(簡稱供需比)2.0倍和1.5倍分別作為積分池啟動收儲、釋放積分的觸發條件。
供需比大於2.0倍時,企業可根據自願原則將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存儲至積分池;
供需比小於1.5倍時,積分池釋放新能源汽車正積分至上述倍數關系達到1.5倍,並根據積分池中企業存儲積分占比將積分分配至各企業,當年度未使用的釋放積分將返還積分池;
供需比介於1.5和2.0倍之間時,積分池不啟動。
《意見稿》還提出,積分池收儲的優惠條件和收儲上限要求,收儲至積分池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不受積分結轉比例要求限制,並給予五年有效期優惠。同時為避免過量存儲導致市場上可供交易的積分不足,存儲的積分數量不超過自身當年度產生和結轉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總量的40%。
積分池助力新能源行業健康發展
日前,工信部發佈“2021年雙積分政策實施成效”,其中顯示,2021年度積分交易規模大幅提升,新能源積分交易總額109.4億元,同比增長322%。
雙積分政策始於2017年,是在汽車廠商實施燃油消耗量積分考核的基礎上,增加新能源汽車的積分考核。企業考核達標的產生正積分,否則產生負積分,負積分的企業可以通過購買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實現合規。
自2017年雙積分政策實施以來,乘用車行業平均油耗持續改善,2021年行業平均油耗約5.1L/100km,在同等測試標準下同比下降15%,超額完成年度目標。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辛國斌曾表示,截止2021年底,在新能源汽車和相關產業帶動下,累計減少二氧化碳排放超過1億噸,為工業和交通領域減排做出積極貢獻。
值得註意的是,新能源車企通過出售積分獲得高額收入。據《2021年度中國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油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情況表》數據顯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的新能源積分為140.17萬分;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和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的新能源積分合計為165.56萬分。造車新勢力中,小鵬汽車新能源積分36萬分、合眾新能源汽車為20.8萬分。
包括特斯拉、比亞迪、理想在內的眾多新能源車企,通過“賣分變現”提升企業利潤或彌補虧損。以理想為例,根據2021年度財報,該公司共計出售約7萬分新能源汽車積分,所得為2億元。
此前,新能源積分受市場供需關系影響,單價存在的較大波動,積分價格過低將不利於新能源汽車發展。歐拉總經理董玉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目前積分的單價在200元左右,而此前高達2000-3000元。這意味著,積分收入僅有去年的十分之一二左右。
張翔表示,通過建立積分池制度,一些正積分較高的車企可以將部分新能源汽車積分放進共享池,避免因供需關系不平衡低價出售積分。同時,燃油車產量較高的車企向新能源車產量較多的車企購買積分,從而促進車企向新能源汽車轉型,帶動電動化發展,有利於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