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阿斯巴甜被推上風口浪尖。
對此,國傢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和國傢癌癥中心公開發佈《如何看待有關國際機構發佈的阿斯巴甜評估結果》等相關內容。
文中指出,國傢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聯合國傢癌癥中心結合JECFA最新評估結果和我國居民消費情況進行安全性評估,阿斯巴甜按照我國現行標準規范使用可以保障安全。
據悉,致癌物質的致癌風險通常由兩個因素決定。
其一是致癌能力,IARC主要依據人類流行病學調查和病例報告、動物試驗和生物學機制研究等,將致癌證據強度分為1類,2A、2B類和3類(其中1類具有人類致癌性,2A類對人類很可能致癌、2B類對人類可能致癌但缺乏充分科學證據,3類為尚無法分類);
另一因素是暴露水平,指人體實際攝入或接觸該有害物質量的多少。IARC將阿斯巴甜列為2B類可能致癌物,說明其對人類致癌性的科學證據尚不充分,需進一步研究考證。通過對其用量進行控制管理,能夠保障其使用的安全性。
此前的背景是,2023年7月14日,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公佈將阿斯巴甜列為可能對人類致癌的物質”。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傢委員會(JECFA)公佈維持阿斯巴甜原風險評估結論,按照目前劑量和范圍使用,不會對消費者產生健康危害”。
阿斯巴甜是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及中國、美國、歐盟、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韓國等批準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