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傢體育總局發佈包含《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目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在內的幾份文件,根據相關文件,包括山地越野賽事活動在內的6大類、18個項目可能將被列為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
通知寫道:為貫徹實施新修訂的《體育法》,推動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許可制度落地生效,我局研究起草《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目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和《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許可條件(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根據《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目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將被列為高危險性體育賽事的包括潛水賽事活動、航空運動相關賽事活動、登山相關賽事活動、攀巖相關賽事活動、滑雪登山賽事活動、汽車和摩托車相關賽事活動6大類。
其中,山地越野賽事活動被列在登山相關賽事活動這一類別之中,涉及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線,或有夜間賽程安排,或距離超過42.195公裡的山地越野賽事活動。
不僅是山地越野,汽車、摩托車相關賽事活動,含越野拉力賽賽事活動和公路摩托車賽事活動也在列。
其中在越野賽事活動中,涉及摩托車組參加;賽段包含50公裡以上的沙地、沙漠地形;賽段平均海拔高於3000米;溫度高於40攝氏度或者-15攝氏度;晝夜溫差大約等於20攝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