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檢察長阿塔納西奧斯-蘭托斯(AthanasiosRantos)警告Meta公司,根據歐盟數據保護法,不得在Facebook上將可公開獲取的用戶性取向信息用於定向廣告。該警告是在涉及隱私活動傢MaxSchrems和Facebook的一起案件中發出的。
在這起案件中,來自奧地利的 Max Schrems 對 Facebook 將個人數據用於定向廣告的做法提出質疑。Facebook 的服務條款允許該公司將個人數據用於廣告,即使這些數據是公開的。這位活動傢認為,這違反 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該條例要求在處理性取向等敏感數據時必須獲得明確同意。
Facebook 一直在使用包括人口統計、興趣、行為、位置和朋友關系在內的個人數據來發佈有針對性的廣告。不過,Meta發言人對彭博社表示,Facebook"不會使用用戶提供給我們的敏感數據來進行個性化廣告"。
Facebook 遵守 GDPR 的情況一直備受關註,尤其是在 劍橋分析醜聞等事件中,Facebook 用戶的數據被濫用於政治目的。從那時起,Facebook 通過嘗試各種策略來應對違反 GDPR 的行為,以遵守相關法規。盡管如此,Facebook 仍屢次違規,未能完全遵守 GDPR。
在去年涉及德國聯邦卡特爾辦公室(FCO)的一起案件中,Facebook 在歐盟最高法庭上輸掉與德國反托拉斯令的鬥爭,該反托拉斯令的重點是 Facebook 利用用戶數據獲利的能力。聯邦卡特爾辦公室認為,Facebook 的隱私政策侵犯用戶的隱私權,該公司因非法收集和組合用戶數據而違反 GDPR。
活動傢 Max Schrems 與 Facebook 之間的案件意義重大,因為它可能會影響到公司如何將公開信息用於定向廣告,以及 GDPR 規定的隱私權保護水平。
法院的最終裁決預計將在未來幾個月內做出,該裁決將具有約束力,並將評估 Facebook 為個性化廣告保留個人數據的時間長短是否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