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公安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實現內地與澳門駕駛證免試互認換領。據此前官方消息,該協議將於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也就是明天開始。
根據簽署的駕駛證互認換領協議,內地與澳門承認對方核發的有效駕駛證,一方準許持有對方駕駛證的人員直接駕車或者免試換領駕駛證。
互認換領的駕駛證準駕車型包括小型汽車和小型自動擋汽車。
對持有效正式澳門駕駛執照的澳門永久性居民,持正式澳門駕駛執照,以及身份證明原件、身體條件證明、照片,可以直接免試換領內地駕駛證,無需參加考試。
持有效內地紙質駕駛證人員,在入境澳門14日內可直接駕駛規定車型,無需換領澳門駕駛執照。
入境超過14日需繼續駕車的,經澳門治安警察局交通廳登記後一年內可以在澳門直接駕駛規定車型。
內地與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將直接惠及內地與澳門旅遊、探親等人員,更加便利內地和澳門居民駕車出行,更好促進內地與澳門交流發展。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經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嚴格執行協議規定,認真審核資料,優化辦證服務,確保互認換領工作依法規范、便捷高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