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美國財政部表示,自今年1月1日以來,美國政府已向汽車經銷商預付逾5.8億美元的電動汽車銷售點(point-of-sale)稅收抵免金額。在2024年之前,美國汽車消費者隻能在第二年報稅時享受最高7500美元的新電動汽車抵免金額或4000美元的二手電動汽車抵免金額。
從今年1月1日開始,消費者可以在購車時將抵免額度轉讓給汽車經銷商,從而實際上降低購車價格。
財政部表示,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今年已收到約10萬份在購車時申請抵免的電動汽車銷售報告,自1月1日以來已向經銷商預付逾5.8億美元。其中,超過8.5萬份報告是針對全新電動汽車,而這些車輛中有超過90%的報告包括7,500美元的預付款要求;剩下超過1.5萬份的報告是關於二手電動汽車,而這些車輛中約75%的報告包括4,000美元的預付款要求。
美國財政部發言人Haris Talwar表示,“在實施這項新規定的四個月內,需求很高。”去年12月,美國財政部發佈指導方針,旨在讓美國電動汽車供應鏈遠離中國。今年1月1日,符合美國電動汽車稅收抵免資格的電動車型數量從43款降至19款,部分特斯拉Model 3車型、雪佛蘭Silverado EV、Mustang Mach-E、福特E-Transit等車型失去稅收抵免。
不過,許多車型隨後重新獲得資格,包括大眾ID.4、日產Leaf、通用汽車旗下雪佛蘭Blazer EV和凱迪拉克Lyriq等車型。
需要指出的是,消費者必須在購買車輛時證明自己符合收入要求,才有資格享受稅收抵免,否則他們就需要在報稅時償還政府的稅款。對於想要獲得稅收抵免的新車消費者來說,已婚夫婦的調整後總收入上限為30萬美元,個人調整後收入上限為15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