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深圳的一名男子因豬肉生意失敗,欠下40餘萬元債務而被起訴。由於無力償還巨額欠款,法院通過調解,提出一個創新的解決方案:讓該男子到原告的屠宰場工作,通過勞動來償還債務。
根據法院調解的結果,男子將在屠宰場上班,並且每月從他的工資中扣除5756元用於還債。這一方案不僅為原告公司帶來經驗豐富的員工,也為被告提供一個償還債務的機會。
該事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註,許多人對法院的調解方案表示贊賞,認為這是一個雙贏的解決方案。同時,也有觀點認為,這起事件凸顯小微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風險,以及法院在處理債務糾紛時的靈活性和創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