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央行近日表示——借貸平臺需在11月底之前實施適當的系統流程,以確保現有和新發貸款符合該國在上月頒佈的數字貸款監管新規。據悉,在多份報告披露由數字貸款引發的暴力催收等重重亂象之後——比如某些客戶因未能承受住威脅者帶來的心理負擔而放棄生命——印度儲備銀行(RBI)終於下定決心對混亂不堪的數字貸款市場加以整治。
截圖(來自:RBI 官網)
根據 2021 年成立的工作組提出的建議,RBI 在官方指南中闡明哪些機構有資格向該國的借款人提供數字借貸服務、借款方可以訪問哪些數據,同時強制擴大披露要求、以大幅提升客戶透明度和控制力。
RBI 在周五補充道,該指南適用於現有和獲得新貸款的增量客戶。目前印度央行已向所有獲得監管機構許可的受監管實體發去通知,它們將能夠在 11 月 30 號之前的緩沖期內、“於文字和精神上”完成迎合數字借貸監管新規的合規性改造。
在致所有商業 / 合作銀行、以及包括住房金融公司在內的非銀行類金融實體的公開信(PDF)中,RBI 提到:
相關指示乃根據 1949 年的《銀行監管法》第 21 / 35A / 56 條、1934 年《印度儲備銀行法》第 45JA / 45L / 45M 條、1987 年《國傢住房銀行法》第 30A / 32 條、2011 年《保理監管法》第 6 條、以及 2005 年《信用信息公司(監管)法》第 11 條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