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一督查組在山西省調研發現,當地多所學校以是否購買平板電腦為標準劃分“智慧班”和普通班。而這個平板電腦並不便宜,以山西省太原一中學為例,需繳納的費用就高達8800元。
▲太原市某中學在新生傢長會上介紹“智慧班”相關情況。圖/新華社
其實人們也都明白,這個遠高於市場價的平板電腦和所謂“智慧課堂”服務,和教學模式與教育質量沒什麼關系,不過是個斂財手段。
比如,督查組成員以傢長名義致電提供服務的公司,詢問自有平板電腦,是否可以較低價格直接加裝學習軟件。結果公司以學生自己的平板電腦不具備“定制功能”為由表示拒絕,並稱“整個班需要統一管理,品牌也要定期抽查”。這種不顧基本常識的吃相,可見這些平板電腦是什麼貨色。
事實上,這也並非個例,把“買平板電腦”作為分班依據的操作,近些年已經多有發生。今年7月,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通報的雲南某中學分班套路如出一轍;6月,湖南某小學要求購買某品牌平板電腦,後在傢長的舉報下被制止。
▲圖為太原市某中學教室內的充電櫃。圖/新華社
對於這些問題,相關部門也早有規定。2020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要求,“不得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傢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2019年教育部等八部門出臺《關於引導規范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也強調,“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傢長收取任何費用”。
類似問題卻屢禁不絕,相關監督機制不夠嚴密恐怕是一個重要原因。比如今年8月,山西省教育廳就曾將一條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的太原一中學“智慧班”收費8800元的問題轉辦,該校自查後認為,“沒有亂收費現象發生”。如此自查自糾的結果,也不難想見。
因此,要想杜絕此類現象,還得及時完善監管機制,進一步加強對教育收費,特別是第三方服務收費的管理監督,並加大處罰、問責力度。隻有讓那些違規的學校、企業真切感受到相關規定所傳導出的“高壓電”,被罰到心疼肉痛,才會收斂、收手。
強迫買平板電腦不隻是個別學校、企業違規創收的問題,還直接關系到教育公平的大命題。平板電腦可以異化成擇校費,可以成為影響學校分配師資力量的重要因素。督查組甚至發現這一歪風已經在義務教育階段蔓延,嚴禁分班的初中、小學,都紛紛效仿開設起類似的“智慧班”。
所以,對“買平板電腦進智慧班”不可再縱容下去。這傷害的不僅僅是一個個忍氣吞聲、買一堆電子垃圾的傢庭,更是教育公平的共識和底線。相關部門應當重視起來,及早落實相關政策要求,建立更加嚴格的監管機制,鏟斷背後的一根根利益鏈條,維系人們對教育公平、機會均等的期待。
撰稿 / 江城(媒體人)
編輯 / 馬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