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元用上華為手機”“開盒必中蘋果產品”“9.9元搏一搏,單車變摩托”……當前,盲盒產品在年輕人中風靡,網絡盲盒App多種多樣。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部分網絡盲盒應用暗藏玄機,引發誘導消費、虛標價格、產品造假等糾紛,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開盒一時爽,掉坑在後頭
據半月談記者不完全統計,網絡盲盒類App在互聯網上多達百個。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涉及盲盒類的投訴超過2萬條,其中大多數為網絡盲盒App的相關投訴,涉多種糾紛類型。
——價值不符,“撿漏”成“進坑”。“我在一個盲盒App上購買7個價格為79元的盲盒。抽出的雙肩包在盲盒App上顯示價格為99元,但在電商平臺上不到30元。抽到的耳機顯示79元,但官方授權店顯示價格為29.9元。”一位盲盒玩傢向半月談記者表示。
來自四川的張先生也有類似遭遇,他在某盲盒App上購買一個價值50元的盲盒,號稱能開出50元至9999元的商品。“開出的商品居然是一個挖耳勺,電商平臺上就賣幾元。”張先生說。
——貨不對板,“烏龍”盲盒不時出現。“我開盲盒開出個寂寞。”來自江蘇的顏先生說,他下載某盲盒App後,開一個500多元的盲盒,開出官網售價4000多元的戒指,等到顏先生收到產品時卻傻眼:寄來的紙盒裡隻有一個“釘子”。
此外,還有用戶表示,“開出的智能體重秤送來的是枕頭,客服不回復也不處理”“開出蘋果華為手機盲盒,結果寄過來一個諾基亞的老式板磚機,平臺表示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
——真假難辨,假貨充正品。廣東的劉先生表示,他在某盲盒平臺上開出一款品牌首飾,官網售價數千元。劉先生覺得異樣,走訪發貨地址後,並未找到相關企業和倉庫。之後,劉先生將首飾送往專業鑒定機構檢測真偽。檢測結果顯示“送檢樣品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術信息和工藝特征”。
“我在一個盲盒App上花800多元開出一款品牌金片,收到後想用打火機點火‘煉一煉’,沒想到‘金片’直接燒起來。”一位投訴者向半月談記者說。
盲盒外衣成違法遮羞佈
半月談記者采訪發現,在部分盲盒應用上,違法者通過後臺暗箱操作、設定不公平售後規則等方式,讓盲盒外衣成為違法遮羞佈。
上海閔行警方近期摧毀一個涉嫌專門利用手機軟件實施欺詐的犯罪團夥,虛假開盲盒正是該團夥非法牟利的手段之一。“在涉案的‘錦鯉盲盒’和‘趣盲盒’App上,消費者沒有任何可能獲得大獎。犯罪嫌疑人通過軟件後臺設置,無論用戶充值多少、開幾次盲盒,‘爆出’千元大獎的概率都是0。”該案主辦民警戴佳偉告訴半月談記者。
上海市閔行區公安幹警抓捕涉嫌利用網絡盲盒詐騙涉案人員現場
上海善法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秦裕斌認為,此類App可能涉嫌多種犯罪,如物品實際公佈中獎率遠低於系統真實中獎率,犯罪數額達到一定標準,就可能涉嫌虛假廣告罪。若該類盲盒根本無法使購買者中獎,讓大量用戶誤以為可以獲得心儀獎品而進行“購買”,則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戴佳偉說,上述違法團夥還有一支由十幾人組成的客訴團隊,隻有碰到反復向多方投訴的所謂“硬茬用戶”時,客訴團隊才會答應退款。半月談記者發現,多個盲盒App的相關協議都註明盲盒商品“原則上不予退換”“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一旦開啟,無法退款”等相關規定。
“2020年以來,因盲盒引發的訴訟已不鮮見。”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及小同表示,有商傢將三無產品、殘次產品或滯銷產品以盲盒形式投入市場,盲盒“一拆見分曉”的特殊屬性,成為不良商傢不予退換的借口和問題產品的遮羞佈。
一傢鄭州的盲盒軟件開發公司負責人告訴半月談記者,開發一款盲盒App價格在2萬元至4萬元,之後隻要註冊一傢科技公司,就可以在各大平臺上引流運營。半月談記者查詢多款盲盒應用所屬公司的工商信息發現,部分公司經營范圍中根本沒有其所實際經營的銷售電子產品、化妝品、珠寶首飾等項目。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超越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體,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相應罰款。”秦裕斌說。
掃除網絡盲盒的監管盲區
多位專傢表示,當前網絡盲盒存在一定的監管盲區,外部監管應和平臺經營自律相結合,防止網絡盲盒成為網絡“韭菜盒”。
——為盲盒經營劃上“紅線”。今年1月,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上海市盲盒經營活動合規指引》,規定盲盒商品實際價值應與其售賣價格基本相當。單個盲盒商品的售價一般不高於人民幣200元。不得以折現、回購、換購等方式拒絕或故意拖延發放盲盒。
上海師范大學投資與保險系教授李剛表示,此前出現的“寵物盲盒”“食品盲盒”引發過較大爭議。平臺經營不能“萬物都可盲盒”,應對盲盒內商品類別建立“白名單”,完善貨源、質量、運輸等信息公示制度,健全售後投訴機制,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盲盒馬甲違法經營,逃避監管。
——加強盲盒應用線上監管。秦裕斌認為,相對線下,線上盲盒經營者更容易通過後臺操縱改變抽取結果、隨意調整抽取概率等方式變相誘導消費。“市場監管部門應針對性加強監管,平臺應保留抽取概率設定、抽取結果的完整記錄,同時建立健全線上動態巡查和監管機制,對不符合經營要求的商業主體限時整改、關閉。”秦裕斌說。
——為非法應用引流關上閘門。北京理工大學計算機學院副教授閆懷志表示,相關大型平臺應做到守土有責,對各類在其平臺引流的App做到實質審查、合規上架,便捷受理和處置用戶投訴,及時向App運營方反饋,必要時下架App甚至列入黑名單。如App運營涉嫌違法犯罪,應積極配合國傢網信、公安、工信等部門,對相關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處置,堅決打擊。
來源:《半月談》2022年第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