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消息,路邊違停有風險,說不定哪天就會天降正義”。
據媒體報道,近日在吉林長春,一50多歲的大姐開著一輛保時捷連撞路邊違停的四五輛車,現場可以說是一片狼藉。
有目擊者稱,當時自己在屋裡聽到一聲巨響,還以為發生爆炸,於是趕緊下樓,然後看到一輛保時捷連撞四、五輛車,她自己的車都撞翻,當時速度很快,保時捷的前輪頂著邁騰的後輪,造成側翻。”
保時捷女司機看上去有50多歲,事故發生後,她讓周圍的群眾幫忙報警,稱自己不認識字,連車牌號是多少都想不起來,該目擊者覺得可能是大姐開車分神導致的事故,看上去不像喝酒的樣子,思維挺清晰的。”
隨後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到達現場,並拍攝現場保留證據,附近有居民稱,保險公司的人怕是隻想哭。
那麼發生這樣的事故該如何定責呢?一般分主次,正常行駛的車輛負主要責任,違停的車輛負次要責任。
這起事故中,雖然車輛違停,但是正常行駛的駕駛員應該盡到安全通行的註意義務,沒有及時避讓導致撞上違停車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需要負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