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政府周二下令蘋果公司停止在該國銷售沒有充電頭的iPhone,稱該公司向消費者提供不完整的產品。司法部對蘋果公司處以1227.5萬雷亞爾(238萬美元)的罰款,並下令取消iPhone12和更新機型的銷售,此外還要求暫停銷售任何不附帶電源充電器的iPhone機型。
在該國官方公報公佈的命令中認為,iPhone的產品包裝當中缺乏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是一種"故意歧視消費者的做法"。
當局指責蘋果公司宣稱不提供充電頭的做法是為減少碳排放的論點並不充分,稱沒有證據表明銷售沒有充電器的智能手機可以保護環境。
該命令是在蘋果公司預計宣佈其新的iPhone型號的前一天發佈的。
蘋果公司拒絕就此事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