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周四開始,在日本發佈“網絡侮辱”的行為將被處以最高一年的監禁,今年夏天早些時候通過的一項新法律將生效。被判定犯有網上侮辱罪的人還可能被處以最高30萬日元的罰款。此前,懲罰是少於30天的監禁和高達10,000日元的罰款。
該法律將在三年後被重新審查以確定它是否影響言論自由--這是該法案的批評者提出的一個擔憂。支持者稱,這對減緩該國的網絡欺凌是必要的。
但日本的刑事律師Seiho Cho在法律通過後告訴CNN,什麼算作侮辱並沒有明確的定義。法律規定,侮辱是指在沒有關於某人的具體事實的情況下貶低他--跟誹謗相反,它將誹謗歸類為貶低某人,同時指出關於他的具體事實。Cho說道:“目前,即使有人稱日本領導人為白癡,那麼根據修訂後的法律,這可能會被歸類為侮辱。”
日本官員在電視真人秀明星木村花自殺身亡後,推動對網絡欺凌的打擊,木村花曾在網上受到欺凌。她的母親在她死後推動更多反網絡欺凌的政策。一些研究表明,自殺行為跟網絡欺凌之間存在關系--盡管大多數研究都是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
英國也有法律將“嚴重攻擊性”的公共信息定為犯罪,人們曾因發推文而被逮捕和罰款。其政策中的語言也是模棱兩可的,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什麼是“嚴重”攻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