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14歲的MollyRussell在2017年去世時,她的手機裡有自我傷害的圖片、“你可能喜歡的抑鬱癥圖釘”的電子郵件匯總以及關於向親人隱瞞精神疾病的建議。調查人員最初將這名英國青少年的死亡判定為自殺。但近五年後,英國驗屍官法庭推翻這一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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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他們稱Russell是在遭受抑鬱癥和網絡內容的負面影響時死於自殘行為--而算法本身也受到關註。
這不是第一次科技和自殺在高調的案件中發生碰撞,從而推動科學和法律的界限。這當然也不會是最後一次。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社交媒體平臺在用戶的抑鬱癥、身體形象問題和其他心理健康挑戰方面發揮作用。據《紐約時報》報道,雖然迄今為止大多數案件都集中在利用平臺進行網絡欺凌的個人身上,但對Russell之死的調查標志著“也許是第一次在任何地方,互聯網公司被合法地指責為自殺”。
然而英國的裁決並不一定意味著社交媒體公司被追究責任。首先,驗屍官法庭不能實施懲罰,Meta和Pinterest的高管被迫作證,但沒有人付錢更不用說進監獄。更重要的是,現有的研究將心理健康問題和社交媒體平臺聯系起來大多取決於X和Y都發生變化,但是否一個導致另一個就很難說。對跟社交媒體相關的自殺事件的明確責任歸屬仍是遙不可及的。
畢竟,Molly Russell並不是唯一一個其死亡原因的確定可以使用一些法院授權的細微差別的人。每年有650萬人死於空氣污染還是死於化石資本?心臟病發作是美國的主要死因還是貧窮的循環?就這一點而言,哪種自殺不是在一長串相關鬥爭中的自我傷害行為?
如何回答這些問題非常重要。但在美國,這類案件的未來取決於法官和陪審團是否願意跟越來越長的因果關系鏈進行鬥爭。這也將迫使立法者和他們的選民做出令人不舒服的選擇。采取大膽的飛躍、超越現有的自殺科學或不耐煩地等待新的結果。
如果需要說的話。鼓勵自殺很糟糕,無論它來自學校的惡霸、匿名賬戶還是你的新聞提要,但這並不意味著它是非法的。
2006年,密蘇裡州一位名叫Lori Drew的母親和她的雇員創建一個假的MySpace賬戶,其冒充一個她命名為Megan Meier的少年男孩。Drew用這個賬戶跟她13歲的鄰居Megen Meier交談。Drew認為Meier散佈關於Drew自己的十幾歲的女兒Sarah的謠言。信息開始是打情罵俏的,但最後“Josh Evans”據稱告訴Meier“沒有你,世界會更美好"。不久之後,Meier就死。
即使在假MySpace賬戶的消息傳出後,當地警方也拒絕逮捕Drew。Meier夫婦從未對她提起民事訴訟。當洛杉磯的美國檢察官辦公室根據1986年的網絡安全法案《計算機欺詐和濫用法(CFAA)》對Drew提出聯邦指控時,該案件陷入困境。Drew最終以自由身離開。
下一次這些問題在美國出現時,事情的發展有些不同。2014年,馬薩諸塞州18歲的Conrad Roy自殺身亡。他的手機顯示與異地女友Michelle Carter多年的對話,後者通過短信反復催促他自殺。Roy死亡時,Carter隻有17歲,後來在少年法庭被判定為非自願過失殺人罪並在監獄服刑11個月。
佛羅裡達大西洋大學的政治理論傢Mark Tunick表示,根據媒體對Carter行為的報道,懲罰她的願望是合理的。但在《Texting, Suicide, and the Law》一書中,Tunick認為,馬薩諸塞州的兩類過失殺人罪--不作為(或未能幹預)和作為(魯莽造成的傷害)--並不適用於Carter。首先,這個少年沒有像父母或醫生那樣有責任保護Roy。更重要的是,法院無法證明Carter造成Roy的死亡。
許多法律理論傢或多或少同意。在美國法院,原因問題通常由“如果沒有”測試來決定。由於自殺在傳統上被視為個人的自願行為,法院通常認為在那些決定性的最後時刻,任何其他因果關系鏈都會被打破。Carter可以發送她想要的所有短信,但在這種思路下,真正的 “如果沒有”是Roy自己的行為。
社會傳染的力量使自殺的個人責任的概念進一步復雜化。紐約州精神病學研究所的社會流行病學傢David Fink表示,這可能是個人的行為,但自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一種社會疾病’。方法和理由在不同的時間和文化中差異很大。經濟因素似乎對自殺率有深遠的影響。現在,醫生和科學傢正在努力解決社交媒體在傳播有害思想方面的作用。
至少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流行病學傢已經表明,接觸到自殺--無論是朋友或傢人的死亡還是通過大眾媒體--會增加一個人產生自殺想法或行動的風險。在這種背景下,指責個人感覺既適得其反又不完整。
然而研究人員一直在努力確定這些想法可能傳播的明確機制。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的社會學傢Seth Abrutyn稱,問題的一部分歸結於研究人員可用的方法。
在該領域的一端是聚集在密切關系之間的自殺,如在被監禁者、高中生和美國本土青年之間形成的自殺。為解社區中的一個自殺事件是否以及如何引發其他自殺事件,像Abrutyn這樣的研究人員對那些仍活著的人進行深入訪談。他們發現,自殺的想法和行為的傳播與其說是“傳染”,不如說是教育。就像學習下棋或吸煙一樣,死於自殺的人似乎教給他們周圍的人一種新的方式來思考他們的苦惱、自殺的手段及更多。
另一端則是以較小的力量但在更廣泛的網絡中傳播的自殺,如名人自殺後的情況。這類案件采用統計方法進行研究並尋找基於特定年份的數據所預期的自殺人數的波動。例如,在演員羅賓·威廉姆斯自殺後的幾個月裡,研究人員發現自殺人數比預期多10%--可能是媒體廣泛報道的結果。
但這兩種方法在回答關於自殺的一些最基本的問題時都顯得不足。訪談受限於自我報告的準確性及自殺群中的許多人已經不在世無法分享他們的故事。雖然統計方法可以證明關於自殺的敘述fico重要,但它們並沒有提供多少關於如何改變這些信息以使其更好的洞察力。
近年來,很明顯,社交媒體位於這兩個既定的極端之間,而填補這一灰色區域所需的數據正是屬於那些希望掩蓋其對用戶影響的公司。雖然TikTok、Instagram、Facebook、Twitter和其他平臺都明確表示他們的目標是在遙遠的距離上促進密切聯系,但他們不願意對其後果進行任何獨立分析。這使得研究數字網絡上的自殺傳染實際上是不可能的。
自殺學傢也知道,試圖將自殺的責任歸咎於人,可能會適得其反。Abrutyn的研究表明,我們談論自殺的方式本身就是一個載體。在2019年對一個青少年自殺事件頻發的社區的研究中,Abrutyn和他的同事表明,將這些死亡合理化為學生“逃避”諸如“學校壓力”等問題的願望,似乎讓其他有類似挑戰的學生知道,自殺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選擇。
很容易將這種邏輯延伸到Russell的案例中。如果每個人都同意壓抑的社交媒體帖子可以促使一個人自殺,那麼就有理由讓更多的人在這個理由下死亡。但同樣的道理,Abrutyn表示,正確的敘述也可以減少自殺想法或行為的風險。找到談論個人和社區復原力的方法及為正在努力解決自殺念頭的人提供資源事實上可以起到保護作用。
也許人們可能永遠無法讓每個人都滿意地說,社交媒體導致Molly Russell的死亡或其他任何人的死亡。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能努力防止未來的傷害。
在美國,鼓勵自殺的言論可以通過新的立法被明確禁止。雖然關於這一主題的學術研究仍處於起步階段,但律師Nicholas LaPalme提出一個名為“壓倒性意志”的新框架。這個標準將承認像Carter這樣的人 當其受害者已經在跟抑鬱癥作鬥爭時,他們的話語是多麼得有力。如果法院承認某人可以壓倒另一個人的意志,那麼因果關系鏈就可以保持完整,“因為受害者當時沒有精神能力選擇”抵制對方的話。
拋開有爭議的“精神能力”和自主權問題,“壓倒性意志”的框架很容易延伸到像Russell這樣的案件。十年前,人們很容易把Facebook這樣的網站當作一個中立的工具,由個人用戶為好的或壞的而揮霍。然而現在,人們當然可以說,算法平臺壓倒用戶的意志,因為它找出用戶的弱點並針對他們提供讓他們參與更多、感覺更糟糕的內容。
問題是,美國人是否願意生活在像這樣的法律的影響下?如果這種類型的內容是非法的,平臺將需要設計方法來證明他們的算法沒有把用戶推向更深的抑鬱和自殺。但重要的是要承認,這些公司可能會使用更多的算法來清除他們平臺上任何潛在的犯罪內容。東倫敦大學的數字文化研究員Tony D. Sampson說道:“算法不能很好地處理灰色地帶。”因此,無論產生什麼樣的過濾器都會非常粗糙;如果所有跟自殺有關的內容都被禁止,像這樣的文章可能無法通過。如果沒有對自殺傳染機制的深入解,也沒有真正的辦法使這些工具更加精確。
鑒於這些限制,立法可能更好地專註於迫使社交媒體公司重新設計其推薦系統並逐步從搜索中刪除有害內容--而不是將這些帖子的所謂後果定為犯罪。最重要的是,政府還必須迫使社交媒體公司將數據交給獨立的研究人員,他們可以利用他們的發現來指導更精確的內容禁令,甚至可能確定這些平臺可以支持跟自殺想法或行為作鬥爭的用戶的積極方式。
將Meier、Roy和Russell等死亡政治化可能具有巨大價值--但前提是它們能幫助處於類似情況的人。目前,收集所需證據以進行知情對話可能更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