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喬治亞州一個陪審團近日對八年前一起致命車禍引發的訴訟做出判決,要求福特汽車公司向這起車禍的遇難者傢屬賠償17億美元。2014年4月,喬治亞州一對夫婦駕駛一輛2002款福特F-250皮卡時因翻車事故身亡。
他們的兩個孩子對福特汽車提起訴訟,理由是福特皮卡的車頂存在嚴重缺陷,指控“福特及其工程師在決定車頂強度時,肆意妄為,對車內乘客的安全有意識地漠不關心。”
位於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東北部的格溫內特縣的一個陪審團於上周末做出上述判決。
在這起訴訟中,原告律師已經提交近80起類似的翻車事故的證據,這些事故涉及卡車車頂被壓碎,導致司機受傷或死亡。
福特汽車一名代表周日表示,該公司計劃對這一判決提起上訴。
福特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雖然我們對希爾的傢人表示同情,但我們不認為證據支持該判決,我們計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