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公佈一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件的民事一審判決書。案件詳情為,2018年6月,陜西渭南,轉轉平臺名為“依某”的女孩通過平臺聯系邵某,先後兩次購買銀環蛇。
去年7月,依某被銀環蛇咬傷,其母親齊某將她送至醫院治療,後經評估為腦死亡,依某被接回,在傢中去世。依某父母故起訴轉轉平臺、銀環蛇賣方邵某、楊某、王某三人以及申通、百世兩傢快遞公司,要求賠償150萬餘元等。
法院認為,根據“如無則不”的判斷標準,如果銀環蛇未交付給依某,則其不會遭受銀環蛇咬傷的損害結果。六被告與依某損害後果之間均存在事實上的因果關系等。
最終,裁判結果為,六被告共計賠償約33.69萬元,其中銀環蛇賣方三人賠償約25.27萬元,轉轉公司賠償約3.37萬元,兩傢快遞公司賠償約5.05萬元。
據解,銀環蛇為陸地第四大毒蛇,其毒腺很小,但毒性極為猛烈,是環蛇屬中毒性最強的,人被咬傷後,起初感覺不是很明顯,疼痛感較小,數小時後如不及時治療常因呼吸麻痹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