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美國司法部已建議美國最高法院駁回特斯拉CEO埃隆·馬斯克針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出的上訴。馬斯克於去年12月提起上訴,此前一傢下級法院維持他與SEC達成的同意令。美國政府周五建議最高法院不要受理馬斯克的上訴。
2018年,馬斯克在推特上發佈消息稱,他已獲得資金,將其電動汽車公司私有化,此舉被SEC視為欺騙投資者。
根據馬斯克與SEC達成的和解協議,他和特斯拉各支付2000萬美元的罰款,並同意讓特斯拉的律師預先審核他在推特上發佈的一些帖子。
但馬斯克認為同意令是對他言論自由權的鉗制。馬斯克的律師辯稱,SEC無權將“禁言規則”作為和解的條件,稱這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關於政府限制言論自由的規定。
美國司法部在周五提交的文件中為和解條款辯護,稱這是防止馬斯克未來做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的一種手段。此前,位於曼哈頓的美國第二巡回上訴法院駁回馬斯克的說法,即SEC正在利用該法令對他的推特使用情況進行侵入性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