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檢方周四晚間宣佈,瑞典電信巨頭愛立信已同意支付2.06億美元(約合14.25億元人民幣)罰款,並承認違反《反海外腐敗法》的反賄賂條款。愛立信原本在2019年與美國達成和解協議,與紐約南區美國檢察官辦公室簽訂暫緩起訴協議(DPA),而且支付5.206億美元的罰款。
當時,紐約聯邦檢察官稱,愛立信參加一場“長達數年的腐敗運動”,涉及在吉佈提、越南、印度尼西亞和科威特行賄政府官員,並偽造賬簿和記錄。此外,該公司還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支付大約5.4億美元罰款。
但是,美國司法部表示,愛立信違反協議,未能如實披露涉及該公司在吉佈提和中國的行賄計劃的“所有事實信息和證據”。該公司還未能披露在伊拉克實施類似計劃的潛在證據。
根據已被愛立信違反的暫緩起訴協議,美國檢方稱該公司利用外部顧問向多個國傢的政府官員行賄,並管理賬外“賄賂基金”,使用“虛假合同”和“虛假發票”掩蓋資金的性質。美國司法部指出,在吉佈提,愛立信的一名員工向該國行政部門和吉佈提國有電信公司的高級政府官員行賄200多萬美元。
美國助理司法部長肯尼斯·波利特(Kenneth Polite)在一份新聞稿中說:“當司法部為愛立信提供機會,讓其簽署DPA協議以解決嚴重違反《反海外腐敗法》的調查時,該公司同意遵守該協議的所有條款。但是,愛立信沒有履行這一承諾,一再拒絕全面合作,未能披露違反協議的不當行為的證據和指控。”
愛立信CEO鮑毅康(Börje Ekholm)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隨著公司被處以最新罰款並達成認罪協議,“違規事件現在已經解決”。“這讓我們能夠專註於執行我們的戰略,同時推動整個公司的持續文化變革,將誠信放在我們所作所為的中心位置,”鮑毅康表示,“這項決議明確地提醒人們,歷史上的不當行為導致DPA的誕生。”
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在2022年報道稱,愛立信據稱“尋求”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IS)的批準,允許其繼續在伊拉克摩蘇爾開展工作。摩蘇爾當時由ISIS控制。美國聯邦檢察官發佈的新聞稿沒有直接提到ICIJ關於愛立信涉嫌與ISIS進行交易的報告,但指出愛立信“未能及時報告和披露與其在伊拉克的商業活動有關的證據和指控,這些行為可能違反《反海外腐敗法》”。
愛立信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其內部調查“沒有得出愛立信向任何恐怖組織支付或負責支付任何款項的結論”。該公司表示,隨後從2022年開始的調查並沒有改變這一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