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代表Google、Meta和亞馬遜等科技公司的有影響力的行業團體對印度議會小組建議的數字競爭法表示擔憂,該法律旨在監管他們所謂的反競爭行為,稱該提案具有"絕對主義和倒退"性質,這是美國科技巨頭和新德裡之間緊張關系的最新升級。
印度議會財政常設委員會上個月建議政府制定一項數字競爭法,以監管大科技公司在其平臺上的反競爭商業行為,禁止它們優先推廣其內部品牌或不支持第三方系統。該小組說,競爭法"不僅對我們國傢及其新興的創業經濟,而且對整個世界都是一個福音"。
行業團體亞洲互聯網聯盟在一份聲明中說,擬議的數字競爭法可能會傷害印度的數字創新,並可能影響企業在印度的投資,對南亞市場的消費者產生"不成比例的成本"。他們補充說:"該委員會提出的報告具有規定性、絕對性和倒退性的特點。"
印度議會立法小組上個月說,它的建議對反壟斷具有系統性的重要意義,並警告說,科技巨頭在充當供應和銷售市場的調解人時,"不得偏袒自己的報價而不是競爭對手的報價"。議會小組的建議引用歐盟擬議的《數字市場法》和美國的《美國創新和在線選擇法》以及《開放應用市場法》。
行業團體AIC說,AICOA和OAMA都"由於實質性的分歧和對消費者、增長和創新的意外後果的擔憂而未能獲得兩黨的支持。它在聲明中說:"總之,對於DMA式的事前立法是解決數字領域潛在競爭問題的出路,沒有達成共識。"
印度是世界第二大互聯網市場,在過去十年中吸引來自Google、Meta、亞馬遜和紅杉、光速、軟銀和老虎環球等公司超過750億美元的投資。在過去三年裡,新德裡實施並提出一系列政策變化,為科技公司在該國的運營帶來更多的問責制和公平性,這些舉措令許多美國科技巨頭感到震驚。
進入2023年,新德裡又有幾項這樣的政策變化,包括一部電信法,將加強政府對互聯網公司的控制。
"我們敦促政府首先觀察這些海外監管的發展是否帶來大於成本的好處。具體來說,需要註意的是,政府最近提出兩項重要法案,即《數字個人數據保護法案》和《競爭修正法案》(CAB),這兩項法案都是為保護消費者,維護競爭和促進科技創新,特別是關註數字市場,"亞洲互聯網聯盟說。"因此,在提出任何新的立法建議之前,首先解這兩項法案對數字生態系統的影響是至關重要的。"
Google首席執行官Sundar Pichai上個月表示,印度正在經歷一個重要的時期,因為它正在起草幾個關鍵的法規,並斷言它將從開放和連接的互聯網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