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數字加密貨幣交易所FTX今日將要求美國破產法院允許其拍賣部分業務,並在至少六個月內對客戶姓名保密。FTX將要求特拉華州的美國破產法官約翰·多爾西(JohnDorsey)批準出售其附屬公司LedgerX、Emed、FTXJapan和FTXEurope,以此來為可能損失數十億美元的客戶籌集資金。
上個月,FTX創始人薩姆·班克曼-弗裡德(Sam Bankman-Fried)在曼哈頓聯邦法院被控兩項電信欺詐罪和六項共謀罪,稱其竊取客戶存款以償還其對沖基金Alameda Research的債務,並在FTX的財務狀況方面向股權投資者撒謊。
對此,弗裡德已提出無罪抗辯。
根據FTX提交給法庭的文件,FTX計劃出售的這四傢附屬公司相對獨立於更廣泛的FTX集團,每傢公司都有自己獨立的客戶賬戶和獨立的管理團隊。
FTX之前曾表示,該集團不致力於出售任何一傢附屬公司,但收到數十個主動提出的報價。FTX計劃在2月和3月份安排拍賣,預計還將吸引更多的競購方。
在此之前,美國司法部下屬的破產監管機構“聯邦破產監管署”(The U.S. Trustee)已經表示,在對所謂的FTX欺詐案進行廣泛調查之前,反對FTX出售這些附屬公司。
弗裡德此前曾表示,FTX的風險管理做法確實存在缺陷,但他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除客戶資金損失,FTX的倒閉還讓股權投資者損失約數十億美元。
此外,FTX還不顧聯邦破產監管署和媒體的反對,要求在至少六個月內對其客戶姓名保密。FTX還表示,還可能尋求進一步的延期,具體還要看法院的裁決。
FTX稱,如果按照一般破產法的要求,披露債權人(包括950萬客戶)的信息,可能會讓它們面臨欺詐風險、違反隱私法,並允許競爭對手挖走他們,從而削弱FTX的價值(FTX正在尋找買傢)。
FTX的這一請求得到其官方債權人委員會和FTX特別客戶小組的支持。但媒體辯稱,債權人不應該被允許匿名爭回他們應該得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