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吹日曬下,一名女子好不容易拿到駕駛證,結果還沒捂熱就被記滿12分吊銷,可惜世界上沒有後悔藥。
7月22日凌晨兩點多,浙江臺州椒江區一交叉路口,女子酒精呼氣檢測值達166mg/100ml,隨後在醫院抽血檢測顯示,酒精含量為201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該女子被處以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刑事處罰。
經查,該女子今年6月剛拿到駕駛證,領證不足兩個月,當得知自己駕駛證將被吊銷時,她大喊:我駕駛證好不容易考到的!我怎麼對得起我的教練。”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79條第1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