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FujianJinhuaIntegratedCircuitCoLtd)周二洗脫美國政府對這傢中國芯片制造商竊取商業機密的形勢指控,這起案件曾大大加劇中美之間日益加劇的技術競爭中的緊張局勢。
根據美國在線法院記錄系統中的一條記錄,舊金山的美國地區法官 Maxine Chesney 周二在非陪審團審判後認定該公司無罪。
美國司法部於 2018 年宣佈對國有企業福建晉華提起公訴,指控其竊取美國美光科技公司的知識產權。
同年,美國當局將該中國公司列入不得從美國公司購買零部件、軟件或技術產品的實體名單。
該公司曾在 2019 年表示不認罪。
案件回顧:
聯電在2020年承認盜竊商業秘密並繳納6000萬美元罰款後,協助司法部處理針對福建晉華的案件。
根據美國司法部在案件首次立案時的聲明,如果該公司被定罪,福建晉華可能會面臨罰款,並被命令沒收芯片和因涉嫌盜竊技術而獲得的收入。
2016年2月,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晉江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資,通過與聯電技術合作,成立DRAM內存制造企業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簡稱“福建晉華”,具體運作方式為福建晉華出資,委托聯電開發DRAM內存相關技術。
2017年9月,美光突然在中國臺灣控告聯電,指控從美光跳槽到聯電的員工竊取美光的DRAM商業秘密,從而幫助聯電開發32nm DRAM。
2017年12月,美光又在美國加州聯邦法庭起訴福建晉華、聯電,稱聯電通過美光臺灣地區員工竊取其知識產權,包括DRAM的關鍵技術,並交付福建晉華。
2018年1月,福建晉華就美光一系列在華銷售的產品侵權,對美光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美光立即停止侵犯晉華專利的行為,索賠1.96億元。
2018年7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進口十餘款Crucial英睿達品牌固態硬盤、內存條及相關芯片,並刪除其網站中關於上述產品的宣傳廣告、購買鏈接等信息,同時裁定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銷售、進口數款內存條產品。
2018年10月,美國商務部以國傢安全為由,宣佈對福建晉華實施出口管制,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
2018年11月1日,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以刑事訴訟起訴晉華集成和聯電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起訴書中還指出涉案三名臺灣男子,分別為陳正坤、何建廷、王永銘,三人全都曾任職美光,並疑似在轉加入聯電時竊取美光技術。
2020年6月,臺中地院對於美光起訴聯電竊取商業機密一案進行宣判。何建廷被判刑5年6個月,罰金500萬新臺幣;王永銘被判4年6個月,罰金400萬新臺幣;聯電協理戎樂天判刑6年6個月,罰金600萬新臺幣;聯電被判處罰金1億新臺幣。
2020年10月,聯電與美國司法部和解,繳納6000萬美元的罰金後,相關指控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