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潘女士一傢與房東保持8年的良好租賃關系,雙方相處如同親人一般。然而,當潘女士因購置新房準備退租時,房東提出收取房屋損耗費的要求,這讓潘女士感到十分傷心和失望。
潘女士認為,8年來與房東的相處建立起來的信任和感情,因為這筆損耗費的收取而受到傷害。她回憶,在疫情期間,房東還自願減免2000元的租金,這讓她非常感激。但如今,房東要求收取損耗費,這讓她感到意外和心寒。
這筆損耗費的收取,不僅讓潘女士感到情感上的受傷,也引發社會對於租賃損耗費收取標準的討論。
許多人認為,房東和租客之間應該基於相互理解和尊重,合理地解決這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