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消息,新修訂後的強制性國傢標準《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志》今日起正式實施。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設施、交通管理新需求,標準增加“電動汽車充電站”“電動自行車車道標志”“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標志”“註意積水標志”等18項新的交通標志。
具體來看,新標準的禁令、指示標志增加熒光粉紅色作為交通事件管理區的警告標志底色;增加小型客車車道標志、有軌電車專用專車道標志、增加非機動車推行標志,增加直出車道的指引標志、增加前方車道控制告示標志等。
標準還將“註意車道數變少標志”和“線形誘導標”由指路標志改為警告標志。
據介紹,為適應復雜路網和交通運行環境下駕駛人對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細化標志的版面、設置及使用要求,對指路標志的信息量、信息選取原則和方法等提出細化要求;增加交通標志設置示例等附錄,給出制作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