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地的警察部門都在探索更安全的追車方法,以取代危險的公路追逐,並從間諜電影中常見的技術中汲取靈感,以實現他們的目標。紐約老韋斯特伯裡警察局(OldWestburyPoliceDepartment)采用一種新穎的方法來應對追車過程中的逃逸車輛。他們在一些巡邏車上安裝車載發射器,可以發射由一傢名為StarChase的公司生產的含有熱激活粘膠的泡沫彈丸。
這種非致命性飛鏢配備無線 GPS 跟蹤器,使執法人員能夠實時監控被標記車輛的位置而無需追逐。飛鏢使用壓縮空氣發射,時速約為 30 英裡/小時。由於飛鏢由泡沫制成,因此不會對車輛或公眾造成任何永久性損害。
華盛頓州、德克薩斯州、密歇根州和田納西州的部門也采用這一系統,但並非所有人都相信其合法性。
正如《The Drive》雜志所強調的,有些人大聲質疑追蹤系統是否違反憲法第四修正案的權利。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高級政策分析師傑伊-斯坦利(Jay Stanley)說,如果以"每個人可能都會想象的那種方式"使用,比如盡快追上嫌疑人(而不是讓他們駕車四處遊蕩,以便警方解他們的情況),並在嫌疑人被逮捕後立即移除飛鏢,那麼這就不應該成為一個問題。
需要明確的是,追蹤系統並不是所有追捕行動的終結者。毫無疑問,決定是否終止追捕將涉及所指控犯罪的嚴重程度。更重要的是,警方仍然需要跟蹤嫌疑車輛足夠長的時間,才能成功部署追蹤飛鏢。如果反追捕措施得到廣泛支持,可以肯定的是,在警方停止追捕後,犯罪分子最終會開始靠邊停車,檢查他們的車輛是否裝有追蹤器。